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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照護管理學程模組辦法

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長期照護健康管理模組辦法

1080422107學年度第5次健管系系課程委員會通過

第一條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長期照護健康管理模組(以下簡稱本模組)

第二條 本模組以開放長期照系及健康事業管理系學生,且應於訂定時程

內填具修習申請表向系辦提出申請修習,每學年以各開放5名申請為原

則,修習申請表以送達系辦順序作為選定5名學生之順序

第三條 學生最低需修習四門科目模組中兩門科目為外系。

第四條 本模組最低修習模組10學分且成績及格,得持原申請書經兩系(長期照護系和健康事業管理系)審核通過,向原就讀系所申請核發模組證書,各系申請時間依各系公告為準。

第五條 未修畢本模組學分之學士班畢業生,若成為本模組(長期照護系或健康事業管理系)碩士生,得繼續修習本模組,其已修習之學分數併入模組分數計算。

第六條 本辦法未規定事項,悉依本校模組設置辦法及相關規章辦理。

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、院、校課程委員會審議,並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

時亦同。

備註:健管系、長照系學生不得列為畢業門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