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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部學生轉班之審查辦法

學生轉班辦法

第一條【訂定依據】
本辦法依據本校「學生轉班 (日間班與在職班互轉) 辦法」及學則訂定之。
第二條【申請資格】
「健康事業管理系學生轉班之申請資格」為:
  • 修業限制:非新生或是畢業班學生(新生需修畢第一學期學業始得提出轉班申請;畢業班學生不得於最後一學期提出轉班申請)。
  • 成績門檻:每學期平均成績至少達 70 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達 80 分以上外,學生申請當時學業成績總平均需為全班前 10%。
第三條【審查與錄取】
轉班申請經由本系系主任資料審查及面談同意後始得承認。除申請資格外,尚需納入下列情況考量:若申請人數多於轉入班級缺額時,則依據成績擇優錄取。
第四條【申請期限】
欲申請轉班需於開學日兩週前提出,逾期不受理。但若因成績單未能於開學日兩週前寄達,導致無法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,不受此限。
第五條【繳交文件】
轉班學生提出申請時,需一併繳交歷年成績單及轉班後預計安排課程計畫表一份。
第六條【實施與修正】
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